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拓展基层服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向基层顺畅有序流动,支持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穗人社发[2021]18号)等规定,现面向广州市白云区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开展专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2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2022年专场招聘本区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为广州市白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下列5类在职优秀基层服务人员:
1.任期满5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3.服务满5年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广州市白云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4.服务满5年的“基层党建工作人员”[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村(社区)、新兴领域和党群服务中心(站)等城市基层党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5.服务满5年的“乡村专业服务人员”[是指广州市白云区各镇(街)党政机构及所属单位编外人员(含上级派驻各镇(街)相关单位的编外人员)或在村(社区、居、经济联社)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用工方式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以上各类型人员服务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累计满5年的也可报考。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首日。
在白云区辖内服务期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承担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点服务等任务,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专职工作者”“基层党建工作人员”“乡村专业服务人员”,具有一线抗疫工作经历3个月及以下的放宽至4年;3个月以上的放宽至3年。由报考人员所在镇(街)党(工)委[上级派驻各镇(街)相关单位的由派出单位党委(组)]严格审核,情况属实、需放宽服务年限的,经镇(街)党(工)委[上级派驻各镇(街)相关单位的由派出单位党委(组)]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所在镇(街)党(工)委[上级派驻各镇(街)相关单位的由派出单位党委(组)]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附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报送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考条件
(一)须同时符合下列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广州市白云区工作。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三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首日。
(三)报考资格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服务地所属镇(街)或所属职能部门(派驻部门)出具的参加招聘推荐书。
3.具有广州市白云区相关职能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或与服务地签订的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乡村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也可)、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男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三支一扶”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基层党建工作人员”“乡村专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其中:
(1)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9:00时至7月14日下午17:00时,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系统审核同意前可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审核同意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3)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报名系统,请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基层工作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须提供资料见附件2。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则由招聘单位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1.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发布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三)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岗位变更,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591264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35912664。